福州跨境电商过渡一下是什么意思
福州跨境电商过渡是指政府实施的特定时间内的一系列临时性、过渡性措施,以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如下:税务优惠:政府可能提供税收减免或优惠,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的监管环境或政策调整。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以下是关于跨境电商的详细解释:交易主体分属不同关境:跨境电商的交易双方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因此涉及不同的关税区域和贸易规则。
跨境电商是差异国家的交易双方,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借助跨境物流送达货物、进行交易的一种全球商业行为。总的来看,即借助速卖通、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完成产品展示、交易双方沟通商议、意见协商一致、买家依约付款、发家依约发货等一连串交易行为。
商务部: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过渡期后监管方案
1、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表示,目前商务部正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致力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在过渡期后的监管策略。计划以个人物品监管为总体指导,优化并调整相关监管措施,确保监管机制的总体稳定性。
2、商务部于7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扩展到了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五个城市。商务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以帮助相关企业平稳过渡。
3、商务部宣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将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监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延长过渡期有助于稳定行业预期,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添5城
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展。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被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范畴。政策目的与意义 此次扩围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的“容纳审慎”监管理念。
月9日,商务部发布消息,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此前,该政策已经在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实施。
月9日,商务部宣布,经过相关部门同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将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将继续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抓紧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确保企业平稳过渡。
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展。此前,该政策已在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区域)实施。
商务部宣布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过渡期监管政策范围
1、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展。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被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范畴。政策目的与意义 此次扩围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的“容纳审慎”监管理念。
2、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重要通知,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的过渡政策延伸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等五个城市。在此之前,该过渡政策仅限于天津、上海、杭州等十个城市实施。
3、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展。此前,该政策已在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区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