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有医疗行业耗材大多都是集采,项目跟进难,利润低个人与经销商怎么看...
自集采实施以来,医疗耗材销售的竞争日趋激烈,传统的“关系型”销售、“带金”销售模式已经走向末路。集采后,此前医疗耗材的营销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此前是“生产厂家→经销商→医院”,现在集采直接切断了中间环节,模式变成了“生产厂家→医院”。
当一个人缺失牙齿的时候,这会直接降低这个人的生活质量。所以种植牙被纳入集采会进一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种植牙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摩尔口腔医院。
医用耗材集采和非集采的区别
1、医用耗材集采和非集采指的是医疗机构在购买医用耗材时采取的不同采购方式。集中采购(集采):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联合进行采购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通过集中采购可以实现规模效益和降低成本。集采一般由医保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组织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统一招标、议价、供应商评审等环节,以获得更好的价格和优质的产品。
2、购买方式,使用方式。支架集采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在医院进行购买并用于心脏支架手术。非集采支架让患者自费购买非集采支架,而且不向患者使用。
3、集中采购和非集中采购在企业管理中各有优劣。集采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便于管理;非集采则更能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个性化需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规模和市场环境来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 实际应用场景:集采适用于大规模生产、原材料采购等场景,能够通过集中采购获得成本优势。
4、医药集采是私人采集,出售价格贵;国采是国家统一采集,进行一个补差价,然后以一个便宜的价格出售。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我认为集采未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一致性评价为导向的集采,分为两个子进程:只要该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超过3家,国家很快启动集采。对此,不需要有什么侥幸心理。
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办法解读
版落地文件中明确:技耗分离原则下,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有医保通用名的,按通用名医保支付管理,没有的暂按照分类代码医保支付管理。-技耗分离大方向不变,但(自2025版征求意见稿起)增加了前提“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耗材”。
具体来说,医用耗材的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医用耗材的使用应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其次,耗材的使用需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或备案要求;再次,耗材需符合《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支付范围;其四,耗材需由定点医疗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开具;最后,还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保人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所发生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联网结算;拒不出院的,其后续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024年1月1日起,医保招采系统启用!
年1月16日起,各市将逐步关闭低值耗材采购平台,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低值耗材交易功能也将停用。此外,高值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未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交易的各类耗材,需在2024年二季度前完成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发布《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23〕3号),以规范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管理。该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新版医保目录实施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新版目录与旧版相比,多了74种药品可以报销,同时有11种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被调出目录,这11种药品就不能报销了。
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推进药品材料集中招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实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群众“跑腿垫资”问题。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案》
1、《2025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案》相关信息如下:调整时间:自 2025 年起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提前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预计 4 月 1 日起开始申报,争取 9 月完成目录调整。为减少对行业影响,今年采取预申报过渡措施,若药品预计 5 月底前获批,企业可提前预申报,获批后能参与后续专家评审。
2、第医疗行业 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当中,就有74种新增药品被纳入医保,其中就包括医保集采耗材分级目录了一些天价药品。新农合医疗报销药类也从最开始的1127种增加到现在的2500种。国家医保局也发布通知,到2025年底,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实现全面覆盖。
3、年1月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5%。